为适应文化事业发展需求,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分支机构管理,根据《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(线上)审议通过,决定对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商学文化(EMBA)专业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进行变更,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名称变更
原名称: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商学文化(EMBA)专业委员会。
变更名称: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数字文化产融工作委员会。
二、业务范围变更
变更后业务范围为:(一)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数字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;开展数字文化产业的研讨、座谈及专题交流等活动;(二)联合产学研用相关机构,组织专家、企业制定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的技术规范、评估体系等团体标准,推动标准的应用与推广;(三)围绕文化大数据、元宇宙、AIGC等前沿领域,开展专业培训课程与研修项目,提升行业人才的专业素养;(四)深度挖掘征集数字文化领域的创新成果与优质项目,宣传展示成果并提供咨询交流服务,促进项目对接和商务合作;(五)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,展示并推广中国数字文化产品,助力中国文化数字化企业“走出去”,拓展国际合作渠道,提升中国数字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;(六)为文化艺术类企业提供政策解读、商务咨询及合规运营指导服务,协助合作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,增进企业数字助力发展的内动力;(七)完成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文化信息协会
2025年8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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